事件概述:
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是守护当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法律。根据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包括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以教育和保护相结合,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法案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并要求将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的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决定对其专门矫治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不得拒绝或怠于行使监护职责。而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此种行为,父母、学校可申请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此外,国家鼓励、支持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驻校协助开展预防犯罪的教育,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
推荐语: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吸纳了近年来各地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先进理念、实践成果及各方面意见建议,着力回应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等新情况、新特点。坚持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的思路,明确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界定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强化了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加强了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充实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进一步推动了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统筹衔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同时为更好帮助偏差未成年人再社会化,重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参与预防犯罪教育以及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