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据最高检今年6月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等问题相对突出。
“辽宁抚顺6岁女童遭亲妈及其男友虐待险丧命”、“陕西2岁半男童遭父亲抱摔抢救无效死亡”、“广东7岁男童被生父虐待或面临截肢”、“石家庄4个多月大的女婴二次坠楼,父亲多次拒绝救治”、“成都14岁女生遭性侵自杀”……这些新闻都发生在今年,“监护人失职”、“剥夺监护人资格”等舆论引发关注。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家更不是法外之地。所有父母或即将成为父母的人,都应当承担起家庭责任,接受亲职教育,科学育儿,而法律永远是人的行为底线。
法律专业人士呼吁对侵害儿童的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凡是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恶性犯罪,一定要受到法律严惩。
推荐语:
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要密切配合,全方位发力,让国家保护儿童免受侵害的法律、机制落在实处,让每个儿童切实受到法律的保护。值得关注的是,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修改完善中。
早在201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曾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考虑到未成年人一般不具备诉讼能力,而伤害未成年人的又是他们的监护人,因此由检察院代为告诉就显得非常重要。
今年五月,最高检、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学校、社区等责任部门发现了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线索,都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一站式”关爱保护程序就会同步启动。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保护中心是关心、关爱未成年被害人的温馨家园,该项举措是检察机关依法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探索创新,对于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救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儿童的法治氛围。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总则专设了“监护”一节,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家庭监护职责、国家监护制度。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推动新时代未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